为进一步规范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根据《yl8cc永利关于印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工职院〔2024〕8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校属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等为主。岗位既要能锻炼学生,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适当延长。
二、岗位设置类型
校属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为长期性工作岗位,一学年申报一次;临时岗位为辅助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重要工作的岗位,在用工前一周申报。
校内社会服务单位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其设岗原则、岗位类型原则上参照校属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执行。
三、岗位设置与报酬
根据新修定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用工单位应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按一个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岗位需求数,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资助经费预算和用工单位需求,统筹安排、设定校属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本学年的固定岗位薪酬原则上为18元/时,临时岗位薪酬原则上为23元/时或2330元/月。
校内社会服务单位的勤工助学报酬由用工单位自行发放,其报酬标准原则上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岗位申报与审批
(一)用工单位申报
校属各单位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请在6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学生成长关爱平台”(登录办事大厅后在搜索栏里搜索“学生成长关爱平台”)提交岗位申报信息,并在7月1日前提交经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用工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
校内社会服务单位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汇总用工情况并登录“学生成长关爱平台”提交岗位申报信息,同时提交经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的用工需求申报表(见附件2)。
(二)学校审批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校属各单位申报信息汇总、初审后提请学校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查看。
五、相关要求
(一)校属各单位填写用工信息时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据实、准确填写各个岗位具体工作内容、月平均工时、录用学生要求和老生、新生人数等用工信息。
(二)校属各单位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17:00前登录“学生成长关爱平台”填写固定岗位申报信息,并在7月1日前提交用工单位需求申报表,逾期不再受理。
(三)校属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每月20日前须在系统中据实填写用工情况及当月勤工助学报酬,导出申报表经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2日前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相应报酬由该单位自行处理。校内社会服务单位的用工报酬自行发放,每月15日前将报酬发放表交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由归口管理单位及时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校属相关单位对归口管理的校内社会服务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录用和管理要加强指导,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甘江林,联系电话:61968116,勤工助学群QQ:471777718
附件:
1. 2025—2026学年校属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表.doc
2. 2025—2026学年校内社会服务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0日